港口費是廣義的港口費(Terminal Charge)是指貨物在港內裝卸所需要的費用。在北美太平洋沿岸和澳大利亞各港港口費中包括裝卸費、碼頭費和汽車裝載費三種。本來對于貨物脫離船舶吊鉤后,所發生的一切費用與船公司是無關的。但是這些費用是在向船公司請求后,在向貨主交付貨物時,向貨主征收的。特別是就裝卸費而言,它大體是彌補作為從船舶吊鉤運送到碼頭上的交貨地點,和為銷售等服務所產生的等價消耗而規定的獨立費用。此外,這里所說的碼頭費是對通過港口的所有貨物征收的費用,也有把它叫州稅 (State toll) 或港口稅 (Port toll)的。但就北美的內陸公共點(Overland Common Point)的貨物而言,則由卡車、鐵路和船公司來負擔港口費用。狹義的港口費 (Port Charge)是指船舶和貨物進出港口時向有關單位繳納的各種費用。港口費內包括兩大類:一是與船舶有關的費用,如船舶噸稅、港務費、燈塔費等,在船舶進出港口時,按規定向港口海關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門,按船舶的登記噸數計交。又如引航費、拖船費、停泊費、移泊費、解系纜費、開蓋艙費等則應向承擔各該項勞動的管理部門繳納。與船舶有關的費用除期租船由租船人支付外,一般皆由船方支付。另一類是與貨物有關的費用,如貨物港務費,系由貨物的提單持有人向港口行政管理當局支付。又如搬運費,裝卸費,理艙費,平艙費,租賃設備費,保管費,駁船費以及其他勞務費用,則向有關部門繳納。有的港口還有汽車裝載費等。支付的責任系根據不同的價格條件,租船訂艙方式及運費條件而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