鐵路貨物運輸管理規則又稱“管規”。明確鐵路貨物運輸作業各環節的基本內容和質量要求的內部規定。以提高鐵路貨運的管理水平,增強鐵路貨運的競爭能力。 本規則共6章計72條和2個附件,內容包括從受理到交付各項基本作業、貨物交接、檢查和換裝整理、貨場管理、貨運監察等的基本內容和質量要求。是鐵路貨裝職工及相關人員應遵守的規則。 本規則不作為托運人、收貨人與鐵路劃分權利、義務和責任的依據。現行《管規》是鐵道部重新修訂頒發,于2000年11月1日起公布實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