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貿易區是簡稱“自由區”。指外國商品準予自由免稅進出的地區,有的國家又稱“出口加工區”、“對外貿易區”、“免稅貿易區”等。設立自由貿易區是為了引進國外先進技術,增加就業,吸引外國的船舶和商品進出,有利于發展轉口貿易,從而增加國家的收入。有些自由貿易區還可減免所得稅,對加工出口的產品給予其他優惠,各國對自由貿易區的管理辦法大同小異,歸納起來有如下幾點:(1)進入自由貿易區的商品可不交納關稅,也毋須預繳保證金,并不辦海關手續;(2)按國家規定能進出口的商品均可進入自由貿易區;(3)進區后的商品可以拆、存、分、修、再制造、再包裝、重貼標簽,清洗或消毀,也可把外國商品與國內商品混合再出口,海關不予監督和控制;(4)進區商品要運進所在國的其他地區時,需辦理海關手續、繳納進口稅;(5)進出自由貿易區的活動,不加限制。一般自由貿易區內對貨物的儲存時間并無限制,因此經常有人將自由貿易區當作貨物的轉運場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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