銀行保證書又稱“銀行保函”或“信用保證書”。是銀行作為擔保人向受益人開立的保證文件。是開證銀行應買方的請求,發致其聯行或代理行的一種憑證,保證在貨到目的港后或經檢驗后對賣方支付貨款。如當顧客向國外借款,以分期付款方式進口機器設備或進行補償貿易、來料加工時,銀行出具借款和進口保函,保證債務人按期履約,償付債款,否則由銀行承擔償付責任。此外,為保證出口方投標后一定簽約或履約,銀行還出具出口保函,如出口方違約,承擔賠償一定金額的責任。對于簽約后進口方預付給出口方的訂金或貨款,倘出口方未能履約交貨,銀行保證將預付的金額退還進口方。銀行同意出具銀行保證書是以顧客信用為前提的,亦可要求被擔保人提供可靠抵押品以策安全。所以此保證書又稱“信用保證書”。銀行保證書與信用證不同,銀行保證書的付款責任是擔保性質的,即買方拒絕付款或不能付款時才付款,而信用證是憑單付款。見 “保函”。